第十八章 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_我是你第一眼的霍青桐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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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

  “小喜,这一周,我们又不能一起休息了。”林初欢非常抱歉地在电话里对妹妹说。

  “为什么?我明明算过的,这周你的休息日就在周六呀!”林素喜在电话里的声音,听起来有许多委屈。

  林初欢心里默默一叹。

  前一周,她陪同肖风每晚考察商场的两个小时,是她每天每天和同事求来的换班,好容易攒起六天来,休息日得一次性补上这十二个小时。

  林初欢当然知道半个月连续每天上满十二个小时班,是怎样累人的一桩差事。每天都起早摸黑地连轴转,家里的衣服都来不及换洗、地板都积起一层薄薄的灰。那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,好像就是她每晚睡觉的旅店一样。仿佛,她唯一对家的需要,就是那里的一张床。

  她刚来的时候,宋心怡就教她,趁着休息天赶紧做上一周放得起的冷菜,每天带一点当中饭,一个星期也就马马虎虎地混过去了。宋心怡中午总是自带便当,她一般不做晚班,回家烧新鲜的饭菜给家里那一老一小的吃。林初欢立刻接受了她的建议。她不仅带中饭,还带晚饭,如果中饭素一点,晚饭就荤一点,一两个菜她都在能力以及的程度内无师自通般地调整平衡,以示一天三餐的区分。可是,这两周,冰箱里一点残羹冷炙也变不出,她根本没有时间买菜做饭,一天两顿饭,她只能顿顿去商场里快餐店解决。她不会翻着花样点菜式,算来算去,套餐都要比单点便宜些,她就顿顿都是基本餐。半个月吃下来,她从来坚不可摧的胃都开始对一成不变的西红柿炒蛋倒了胃口。

  然而,这段辛苦累人的日子,林初欢心里却珍惜得紧。每分钟,甚至每30秒、每10秒,肖风的每一个笑容、每一次挤眼、每一个兴高采烈的转身,她都记得那么清楚。

  她曾经以为,他和她,只有人潮汹涌里匆匆一瞥的缘分,可是,这些天,他正活蹦乱跳地生活在她的身边,她的眼前,她的梦里。

  每一刻,她都要比前一刻更了解他。

  因为了解,所以她知道,和所有女生最初心目中那个白马王子相比,肖风并非英雄一类的人物,他并不像他的名字——《天龙八部》里的萧峰那样,盖世豪杰、义薄云天,他的气质更接近《书剑恩仇录》里的陈家洛,身世显赫,却性格纤细、犹豫不决。林初欢以前不喜欢陈家洛,她最爱萧峰和阿朱的爱情,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但遇见肖风以后,她开始慢慢认识到,每个女生都会有一个“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”的梦想,但梦想最好还是永远就让它停留在梦想的阶段,否则,都只能猜中开头,永远猜不中结局。

  有一天,那个他出现的时候,是不是盖世英雄,是不是踩着七色云彩,甚至,是不是为了来娶我,都变得没那么要紧了。

  要紧的是,我知道,你已经出现。从我的梦想,来到了我的现实。

  肖风,不可思议地照亮了林初欢的现实。他带着她偷偷潜伏到队伍中探听顾客对商家的评价;浑水摸鱼地蹭赠品;橱窗里的模特是他每一次都乐此不疲的模仿对象;每个店铺门口的激光投影区都是他表演的舞台……他带着她,让她在短短一周内经历了一生中最多的恶作剧,最多的“逃跑”,最多的欢笑。

  他们在一起喝过多少杯奶茶,吃过多少个冰淇淋,每一晚,都是林初欢讨饶,再也装不下去了。每一次,肖风都是正经八百地说:“这是作业!作业!”

  有一两回,正遇上店里有人认出了肖风,还没等他们迎出门,肖风就眼明手快地拉上林初欢就跑。他们七拐八拐跑进安全通道,在上下无人的楼梯上笑得喘个不停。林初欢记得,他牵着自己手时的温度。

  每晚,肖风都要送她回家。“我从来不会让女生一个人那么晚回家!”

  肖风没有留意,林初欢低头前眼神中的落寞。“从来不会。”他一定送过很多很多的女生回家。我也是这些“从来”中的一个吧!她又抬起头,微笑着,眼睛亮而认真地说:“我每天都是这个点回去的,习惯了,不用送我,地铁很方便。”

  肖风坚持:“我可以报销打车费!”他知道她节省,绝对不浪费。

  林初欢摆摆手,“不要送来送去的,你早点回家休息吧!”笑着转身离开。

  男生大概是所有动物中最不擅长逛百货商场的。尤其,还是那么巨大的商场。肖风着实是累得就想倒头就睡。“真了不起,她这体力,白天要站着上班,晚上还能这么逛上两个小时!厉害啊厉害!”看着林初欢的背影消失在地铁口,肖风大大打了个哈欠,扬手招来出租车。

  林初欢靠在地铁车厢的扶手上,在球鞋里暗暗活动活动站了十二个小时的两只脚,她在车厢里闭起眼睛。她很累,也很快乐。她第一次发现,生理和心理真的可以如此截然不同地统一在一起。她不想他送她回家。

  她不想,自己也许有一天会习惯他送她回家。

  她一直一个人下班回家。从城市的这一端到那一端,没有抱怨。她现在怕,万一当她有一天习惯以后再消失,她会不会,难以承受这段长路上的寂寥和孤单。

  宋心怡在一旁看着林初欢的脸色,最近她有些缺觉,眼圈黑黑的,看上去有一些疲倦,不如往常犹如打了鸡血一般的神采奕奕。前一段日子,天天求爷爷告奶奶地请人和她换班,每晚早走两小时,中午饭菜也忘了做,顿顿都去地下的超市食堂吃地沟油。她心里纳闷,这丫头是不是交了男朋友?

  这个年纪的女生,是该好好交个男朋友了。但宋心怡还是有一丝狐疑,热恋中的女生,不是应该很爱打扮,经常买衣服化妆品吗?可是这个傻丫头,换下工作服的她,每天还是一身羊毛衫、牛仔裤和一双旧球鞋。她怕这个对什么都认认真真的女孩上当受骗。

  这个大城市里的人,比她那个小镇子可是要复杂世故几百倍了。

  她想机会和林初欢聊聊。刚想到这,内线电话响,这是总部的内线,宋心怡赶紧收回神,毕恭毕敬地接起电话。

  随着电话里的声音,她瞠目结舌地把眼珠子停落在正向顾客解释着什么的林初欢身上。

  “初欢!”她放下电话,走到林初欢身后,对着一脸平平静静,不知发生何事的她说道:“肖副董找!十五楼,你现在就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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